近期得到企业反映,有人冒充我局领导名义向企业推销邮票等商品。我局郑重声明,根据我局“四不承诺”和“八不准”规定,凡我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均不会向任何企业推销(推介)产品或进行摊派。请企业引起重视,如遇到有人冒用我局名义从事上述活动,请不予理睬或直接报警。
特此声明。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