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的管理,保证临床合理需求,严防流入非法渠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对盐酸二氢埃托啡舌下片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盐酸二氢埃托啡舌下片是我国上世纪90年代批准生产的麻醉性镇痛新药,近几年,在我省的使用量呈明显上升趋势。6月以来,通过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麻醉药品供应单位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供应、使用情况的调查分析,不排除有一犯罪团伙在有组织、有预谋地聘用外省籍晚期癌症病人到我省的部分医疗机构骗取盐酸二氢埃托啡舌下片。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高度关注,切实加强盐酸二氢埃托啡舌下片的监管,防止发生流弊事件。
二、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认真履行对辖区麻醉药品供应单位内麻醉药品的购进、销售数量及流向适时监控的职责,发现某品种的销售数量异常增长时,必须查明原因。近期应集中力量对盐酸二氢埃托啡舌下片组织排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公安部门,同时上报省局。
三、坚持每月对辖区各区域性麻醉药品供应单位的现场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鉴于目前暂未连接监控信息网络,应要求企业每月必须将本单位麻醉药品的进货、销售、库存、使用的数量及流向用报表的形式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公安机关各一份。
四、凡发现区域性麻醉药品供应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将盐酸二氢埃托啡舌下片供给二级以下的医疗机构使用时,应立即报告省局取消其经营资格。麻醉药品供应单位发现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将盐酸二氢埃托啡舌下片开给门诊病人使用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局,必要时也可以停止向其销售麻醉药品。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六月十九日